2012年西南财经大学“光华杯”足球赛
竞赛规程
为推动我校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,增强学生体质,激发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和热情,提高我校足球运动技术水平,营造良好的校园体育学问环境,丰富师生的精神学问生活。经研究决定,2012年5月7日起在学校柳林校区足球场举行校“光华杯” 足球赛及“趣味足球赛”。
一、 竞赛日期:2012年5月7日起。
二、 比赛地点:柳林校区足球场
三、 参赛单位及比赛规定
(一) 参赛单位:以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。
(二) 每队限领队1人(必须是学院老师),教练员1人,运动员22人。
四、 参赛运动员资格
(一) 凡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且身体健康、适宜参加足球运动者均可。参赛运动员需比赛时带上学生证以便备查,如有弄虚作假者除取消其比赛资格或名次外,还要扣除该单位全部保证金。
(二) 运动员的健康检查由各单位自行办理。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由所在单位办理“人身意外伤害保险”后方能参赛。
五、 比赛办法
(一) 比赛分先小组循环比赛决出每组前两名,后交叉淘汰比赛(A-C B-D)决出第一至八名两个阶段。
(二) 决定名次的方法:
1.每队胜一场得3分,平一场得1分,负一场得0分;
2.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的队积分相等时,则依次按相等队之间的胜负、净胜球数、总进球数决定名次,多者名次列前;
3.如上述各项仍相等,则依次按全部比赛的净胜球数、总进球数决定名次,多者名次列前;
4.如再相等,则以抽签决定名次;
5.比赛必须决出胜负时,如遇平局,则以罚点球决定胜负。
六、 竞赛规则及规定
1.实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《足球竞赛规则》。
2.第一阶段小组赛全场比赛时间为60分钟(上下半场各30分钟)。第二阶段淘汰赛全场比赛时间为70分钟(上下半场各35分钟),平分直接罚点球。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0分钟;比赛用5号球。
3.比赛前15分钟,各队教练员必须把上场11名运动员和替补运动员的名单交裁判组,每场比赛可替换7名运动员,不包括守门员。
4.如果某队在比赛时不足7人,比赛无法正常开始,则视该队弃权,判对方3:0胜,并扣保证金100元。
5.比赛中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红、黄牌规定如下:一张红牌或累计二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(追加处罚除外)。
6.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或特殊情况的干扰,造成比赛改期或比赛中断,由比赛组委会做出决定。
7.比赛各队参赛服装必须一致;运动员必须穿帆布胶钉足球鞋进行比赛;参赛运动员均不得染发、蓄长发、留怪异发型以及佩戴任何饰物,否则,取消其比赛资格。并根据情况扣出该单位一定数量的保证金。
七、 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
(一) 获得比赛前八名由组委会颁奖。
(二) 组委会评出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两名。
八、 比赛纪律规定
(一) 关于领队教练员及工作人员:在比赛中,领队教练员及工作人员凡有侮辱、指责或用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裁判员、或指挥运动员不服从裁判员判罚者以及对对方运动员、观众实施辱骂、推击等行为者,除马上停止其工作外,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队的参赛资格和罚款100-500元。
(二) 关于运动员:在比赛中,运动员凡有侮辱、指责或用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裁判员者,以及对对方运动员、观众实施辱骂、推击等暴力行为者,除马上红牌罚出场外,并根据情况决定追加该运动员的处罚和罚款100-500元。严重者取消该运动员以至该队参赛资格,同时根据西南财经大学《学生守则》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
九、 报名及分组抽签
2012年5月4日中午12:30在柳林校区体育部会议室(游泳池二楼)报名并分组抽签。报名截止后,不得更改。报名时各队需缴纳保证金500元。
各参赛队必须在5月4以前将领队,教练员(包括手机号),运动员名单发至805575385@qq.com
抽签结束后,5月6日请各参赛队在学校体育部网上看具体的比赛时间和比赛地点
十、程未尽事宜,由体育部另行通知。本规程说明权属西南财经大学体育部。
附
“光华杯”趣味足球赛比赛规则
参加“光华杯”足球比赛的各院系代表队双方在第一轮比赛上半场结束后,中场休息派男女各10名同学进行趣味足球比赛。(参赛双方提前必须5分钟到场,迟到取消参赛资格,参加光华杯足球比赛的队员不得兼报趣味比赛)
比赛内容及记分办法:
1. 男生:颠球计数(只能用头部),颠一球得1分;每人两次,记成绩最好的一次。
2. 女生:颠球计数(除手外均可),颠一球得1分;每人两次,记成绩最好的一次。
3. 所有参赛同学的得分相加即为该学院代表队趣味足球比赛成绩,按成绩高低录取前八名。
4. 如有违规,取消该队趣味足球比赛成绩。
西南财经大学体育部
2012年4月25日